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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的婚姻制度有多奇葩?

      有很多男士羡慕古人能够娶妻纳妾,一个男人可以娶多个美女,为这等“优良传统”没有传承到现在而痛心。

      这种想法实在是太傻,太天真。

      《鹿鼎记》

      现如今,我们国家男女比例失调,男性要远多于女性,在古代,妹子更是稀缺资源,富二代,官二代们没有“一夫一妻”的法律制度约束,可以放心大胆的娶妻纳妾。

      就如《礼记·昏义》中记载,一个“天子”可以拥有121个女人,其中还不包括可以随时“临幸”的宫女。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礼记·昏义》

      除了天子,贵族与富豪乡绅们同样在家豢养大量美女。女孩子都被有权、有钱、有地位的富家子弟娶走了,娶不起老婆的普通男人比比皆是,更有甚至只能打光棍,娶右手为妻,纳左手为妾这样过一辈子。

      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延续香火,没有妹子也要创造妹子,所以创造了一系列奇葩的婚嫁制度。

      聘娶婚

      聘娶婚一直占据婚配圈中的主流地位,相传,这种这种婚姻形式起始于伏羲山,当时“以俪皮为礼”,既即雌雄一对鹿皮。此后,聘娶婚的内容和程序逐渐丰富。

      聘娶婚要走6大程序: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男方家先带着礼品上女方家提亲,女方家收下礼品后,便要算两人的生辰八字,卜算结果双方都满意后,男方会正式向女方下聘礼,算是订婚了,然后再约定婚期,举行婚礼。

      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除了算八字外,下聘礼也是尤为重要的一环。

      《礼记·曲礼》中记载“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

      古人结婚,为标榜门第,都极其奢华,竭力铺张,以增门庭光彩,男方聘礼少了会遭女方家白眼,女方嫁妆少了也会遭婆家吐槽,钱多钱少直接与面子挂钩,结一次婚男女双方都要出一大笔钱,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转房婚

      “转房婚”又称“收继婚”,在古代,结婚后妻子便属于“私人财产”了,如果男方先一步去世,那么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人,就可以继承他的“私人财产”,只要不是女方亲生的,都可以“转”。

      比如说,父亲去世后,儿子可以继承后妈,哥哥去世后,弟弟可以继承嫂子,弟弟去世后,哥哥可以接手弟媳,所以才会有一女嫁祖孙三代的事迹。

      《史记.匈奴列传》:“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王昭君》

      到宋明理学兴起后,人们觉得“转房婚”违背伦理道德,开始禁止转房婚。明朝的法律就规定,兄长死后娶嫂子,弟弟死后纳弟媳者,统统判处绞刑。

      “兄亡收嫂,弟亡收妇者,各绞。”《明律集解.附例.户婚》

      虽有法律明文禁止,但百姓贫穷,娶妻生子是刚需,所以在民间兄收弟媳,弟继兄妻还时有发生。

      交换婚

      家里穷实在是没钱娶媳妇怎么办?一看家里还有个小妹妹,那就用妹妹来换媳妇吧。民间将其称之为“小姑换嫂”或者“姐妹换妻”。

      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不同姓的家族互换女子,张家的女儿嫁给王家的儿子,王家的女儿嫁给张家的儿子。拿出去的聘礼和嫁妆最终都会收回来,经济又实惠,只要不同姓的家族有儿有女,就可以进行交换,一次性可以解决4个人的婚姻大事。

      《上错花轿嫁对郎》

      除了家里特别贫困,一些大户人家也会采取这种婚嫁方式,两家世交又都有儿有女,便会采用“交换婚”亲上加亲。

      典妻婚

      “典妻”顾名思义就是将自己的妻子典当给别的男人。这种婚姻制度的历史可谓是“源远流长”,早在汉朝时就有以妻子作为商品,进行买卖的情况。

      《汉书·贾捐之传》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在“典妻婚”中,丈夫会亲自将妻子出租,以此让妻子赚钱来贴补家用。一般“典妻”需要有媒证和契约,契约中要写清楚典妻的时间,租金,典妻的价格往往由女性的年龄和时间长短来定。

      京剧《典妻》片段

      被出租的妻子还要满足一下几个要求,1.要具生育能力,2.出租期间不能与原来的丈夫有夫妻生活,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这些要求都会被写进契约中。

      契约一旦形成,那些被租出去的妻子就得供人玩弄,为他人生儿育女,租期结束后,还得与自己的亲生骨肉分离。

      “典妻婚”主要流行在中国南方地区,直到民国时期才开始衰退,新中国成立后,典妻制度才彻底消失。

      “入赘婚”与“童养媳”

      除了“聘娶婚”、“转房婚”、“交换婚”、“典妻婚”,古时没钱娶媳妇的男人还可以卖身到媳妇家,俗称“入赘婚”,也称为“倒插门”。一般女方家没兄弟,而男方家又没钱娶媳妇,就会采用这种方式。

      除了“入赘婚”,古人还会养“童养媳”,娶不起媳妇还不想倒插门,那就给孩子养个“童养媳”吧,通过抱养,低价购买等方式,找个小女娃,养大了就嫁给自己的儿子当媳妇。一来省去聘礼钱,二来家里也多出一份免费劳动力。

      总结

      在古代,只有少数上层社会的男性能够三房四妾,娶媳妇是要花钱的,娶的越多花销越大,本来姑娘就少,社会上层贵族占据一大部分资源,富豪乡绅又占据一部分资源,剩下的资源怎么可能够分?所以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大部分的男性都是受害者。

      稍微富裕点的,可以聘娶,再不济可以转房,交换,条件差的可以入赘,养童养媳,更差者只能租个媳妇,生完孩子还要还给别人,不然只能一辈子打光棍。

      古代各种奇葩的婚姻制度中,不仅透露着普通男性的辛酸,更透露出,封建社会下女性遭受的磨难。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度,打破了上层社会的资源垄断,更多普通男性可以娶到媳妇,女性也有更多选择权,所以,不要再盲目地迷恋古代的婚姻制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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