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惇曧在《拳变余闻》中记载:“城内外民居市廛,已焚者十之三四。联军皆大掠,鲜得免者。其袒匪之家,受伤更烈。珍玩器物皆掠尽,其不便匣藏者,皆贱值售焉。妇女虑受辱,多自刭。朝衣冠及凤冠补服之尸,触目皆是。有自刭久,项断尸坠者。其生存者,多于门首插某国顺民旗,求保护”。一些官吏和家属,他们身穿朝衣凤冠自杀,尸体无人看管,吊的时间久了,首颈断裂,其惨状可知。至于洋兵闯入居民家中抢劫的时候,遇到井里填满死人乃是常有之事。
据《崇陵传信录》、《西巡回銮始末记》等清人笔记的记载,在北京城破后自杀的官员颇为不少。主张仇外的尚书崇绮,北京城破后逃到保定,听说其全家自杀身亡,于是也在保定的莲池书院服毒自杀。安徽巡抚福润,全家自尽,福润的老母已经90多岁了,也不得善终。祭酒王懿荣夫妇和媳妇,一起投井自杀。主事王铁珊和祭酒熙元,也都自杀身亡。宗室庶吉士寿富与弟弟富寿,还有两个妹妹及婢女一起服毒自杀,其他人都死了,两兄弟一时未死,寿富于是横刀自刭,富寿处理完这些尸首后也从容引刀自尽。
八国联军进入北京后,曾公开准许士兵抢劫三天,但事实上,直到侵略军撤离之日,抢劫行动也没有停止。当时一个英国人说:“凡是士兵所需要的,都是派出一队一队的士兵去抢劫中国人的财产而得来的。如果士兵需要一些东西,而中国人稍一迟疑的话,就免不了送命。”另外,洋兵通常以捕拿义和团、搜查军械为名,“在各街巷挨户踹门而入,卧房密室,无处不至,翻箱倒柜,无处不搜,凡银钱钟表细软值钱之物,劫掳一空,谓之扰城。稍有拦阻,即被戕害。……此往彼来,一日数十起。”
英国记着辛普森对这些抢掠行为做了绘声绘色的介绍,在他的笔下,野蛮的印度兵“于昏夜中走入教民妇女所居之屋,各抢女人头上所戴之首饰,即一小银簪亦抢之”;矜持的德国人从乡村“骑马而行,鞍上满系巨包,前面驱有牛、马等兽,皆于路上掠得”;凶猛的俄国人在满载颐和园中的掳掠之物后,还要将那些不便带走的珍贵物品施以破坏,“于是有三个美丽无价之大花瓶遂受此劫,尚有玉器数件,雕刻奇巧,亦同时粉碎”,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就连当时也参与了这些劫掠活动的辛普森也对此颇为微词,称各国军队虽服装、面貌各异,其实都是“盛装骑马之盗贼”,“其所为之事无异,皆杀人耳,抢劫耳”。
面对这些暴行,北京城内的老百姓只得想尽一切办法来保护自己,他们挂出白旗或者匆忙间制作的各国旗帜,或者请洋人写些字条,大意是他们家已经被掠夺过了或者标明此处财产已被某个欧洲人所占有, 希望能使自己幸免于难。但是,据辛普森的介绍,房主即使张贴了类似的标志和旗帜,“嘲笑着的抢劫者们”仍旧会把它们扯下,并毫不手软地进行劫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