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贤(1842年-1901年2月22日),字佐臣,是清朝末年著名的酷吏和极端排外人士。内务府汉军正黄旗,捐监生,纳赀为同知府。他与刚毅的恶行都因为刘鹗的《老残游记》而记载在历史中,他们都是“清官若自以为是、危害比贪污严重”的代表。
生平经历
监生出身
清光绪五年(1879年),由选用同知捐纳知府派分山东。
十五年(1889年),署曹州知府。任职期间,不分良莠,一以诛戮为事,残酷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颇得上司赏识。
二十一年(1895年)升授山东兖沂曹济道,二十二年补山东按察使,奉命镇压曹县、单县大刀会起义。
二十四年(1898年)升山东布政使,同年八月调湖南布政使,十一月署江宁将军。次年二月授山东巡抚。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毓贤出任山西巡抚,仍坚持仇教排外。八国联军攻陷天津后,毓贤率兵勤王,并随慈禧太后逃往西安。
清廷与八国联军议和时,联军指毓贤为罪魁祸首。1900年9月26日,山西巡抚毓贤以被革职,发配新疆。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2月13日,清廷下令加重对“首祸诸臣”之惩处:毓贤即行正法。诏书在甘肃追上了毓贤。22日,毓贤被斩于兰州。
据说李鸿章临终时嘴里还在痛骂“毓贤误国”。毓贤其人虽以残忍著称,但并不贪污,死后山西还有人建祠堂供奉,但被清政府勒令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