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贻(1821年—1870年),字谷山,号燕门,又号铁舫,回族,山东菏泽人。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进士,历任安徽建平知县、合肥知县、安徽按察使、安徽布政使、浙江巡抚、两江总督兼通商事务大臣等职。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马新贻回署衙时遭刺客张汶祥行刺,次日身亡,终年49岁,成为千古奇案“刺马案” (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马新贻在任期间,处理漕运、盐政和河工之弊政,取得了一定成绩,并着手减轻农民负担,解决了许多民生问题,颇受百姓爱戴。马新贻死后,皇上亲赐祭文、碑文,特赠太子太保,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袭,谥“端敏”,入祀贤良祠。江宁、安庆、杭州,海塘以及菏泽都为他建有专祠,有地方还规定每年春秋,官为之祭。
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马新贻去官署西侧箭道校阅士兵操练射箭,结束后步行回官署。刚走到门口,有一个叫张汶祥的人从旁边突然冲出来,伪装成想要告状的样子,近身后突然抽出刀来刺向马新贻,刺中了马新贻腋下,次日,马新贻因伤重不治身亡。护督将军魁玉将此事上报朝廷,朝廷惊愕悲悼,赐恤,赠太子太保,给与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端愍。朝廷命护督将军魁玉严审张汶祥,张汶祥的供词反复变更。给事中王书瑞奏请要查清楚主使者,朝廷名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魁玉与张之万最后以供词上奏,大意是:“张汶祥曾经是太平军,后来又暗通海盗,马新贻任浙江巡抚时,捕杀南田海盗,张汶祥的同党大多被杀,妻子为人掳掠。马新贻到宁波阅兵时,张汶祥递呈控拆但没有被受理,因此而怀恨在心,并没有人只是他,请以大逆定罪。”朝廷又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会同新任两江总督曾国藩复审,以张汶祥暗通海盗图谋报复定案,张汶祥被凌迟处死,并杀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