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谦益(1582—1664),字受之,号牧斋,晚号蒙叟,东涧老人。学者称虞山先生。清初诗坛的盟主之一。苏州府常熟县鹿苑奚浦(今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奚浦)人。明史说他“至启、祯时,准北宋之矩矱”。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一甲三名进士,他是东林党的领袖之一,官至礼部侍郎,因与温体仁争权失败而被革职。
在明末他作为东林党首领,已颇具影响。马士英、阮大铖在南京拥立福王,钱谦益依附之,为礼部尚书。后降清,仍为礼部侍郎。
钱谦益是个思想和性格都比较复杂的人。他的身上,不乏晚明文人纵诞的习气,但又时时表现出维护传统道德的严肃面貌;他本以“清流”自居,却而为热衷于功名而屡次陷入政治漩涡,留下谄事阉党、降清失节的污名;他其实对忠君观念并不执着(《陆宣公墓道行》诗有云:“人生忠佞看到头,至竟延龄在何许?”),却又在降清后从事反清活动,力图在传统道德观上重建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进退维谷、反复无常的尴尬状态,不仅给自己造成心理的苦涩,而且既为明朝遗民所斥责,又为清朝皇帝所憎厌。钱基博在《明代文学》中评价“钱氏以明代文章钜公,而冠逊清贰臣传之首,人品自是可议!”在他身上,反映了明清之际一些文士人生态度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