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沆(hàng)(947年―1004年7月23日),字太初,洺州肥乡(今属河北)人。北宋时期名相、政治家、诗人。
太平兴国五年(980年),李沆登进士第,任将作监丞、通判潭州,召直史馆。累迁至礼部侍郎兼太子宾客,辅导太子赵恒(宋真宗)。至道三年(997年),真宗即位,拜户部侍郎、参知政事。咸平元年(998年),拜平章事、监修国史。咸平二年(999年),改中书侍郎,拜东京留守。咸平四年(1001年),加门下侍郎。咸平五年(1002年),加尚书右仆射。
景德元年(1004年)卒,年五十八,赠太尉、中书令,谥号文靖。乾兴元年(1022年),配享真宗庙庭 。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从祀历代帝王庙。
李沆以清静无为治国,注重吏事,尤为注意戒除人主骄奢之心。有“圣相”之美誉,史称其为相“光明正大”,王夫之称其为“宋一代柱石之臣”。《全宋诗》录其诗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