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忠彦(1038年—1109年9月16日),字师朴,安阳(今属河南)人。北宋大臣,徽宗朝宰相。魏郡王韩琦长子。历官开封府判官、知瀛州、给事中、礼部尚书、以枢密直学士知定州、户部尚书、尚书左丞、同治枢密院事、知院事、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左仆射,知大名府,遭谪,以宣奉大夫致仕。大观三年卒,年七十二,后谥文定。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全宋诗》录其诗二首。
韩忠彦,字师朴,安阳(今属河南)人。以父荫为将作监簿,复举进士。以秘书丞召试馆职,为开封府判官、三司盐铁判官,出通判永宁军。召为户部判官。神宗元丰中父丧,服除,擢天章阁待制、知瀛州。拜礼部尚书,以枢密直学士知定州。哲宗元佑中,召为户部尚书,迁知枢密院事。哲宗亲政,以观文殿学士知真定府,移知定州。降资政殿学士,改知大名府。徽宗即位,以吏部尚书召拜门下侍郎。腧月,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进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封仪国公。与右相曾布不协,以观文殿大学士知大名府。累贬磁州团练副使,大观三年(1009年)二月,以宣奉大夫致仕。
同年八月二十日(9月16日)卒,年七十二,谥文定。绍兴八年(1138年),韩忠彦配享宋徽宗庙庭。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宋理宗命绘韩忠彦像于昭勋崇德阁,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子十:锦孙、密孙、冶、洞俱早世。治、澡、浩、澄、濬、滂。事见《西台集》卷一五《丞相仪国公行状》,《宋史》卷三一二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