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弥远(1164年—1233年),字同叔。明州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南宋中期权相,尚书右仆射史浩之子。淳熙十四年(1187年)进士及第。
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北伐失败,金朝来索主谋。史弥远时任礼部侍郎兼资善堂翊善,与杨皇后等密谋,遣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于玉津园槌杀韩侂胄,后函其首送金请和。史弥远因此升任右丞相兼枢密使,独相宋宁宗赵扩十七年。
史弥远权势熏灼,太子赵竑心不能平,曾书字于几曰:“弥远当决配八千里”,又呼弥远为“新恩”,意他日当将史弥远流放新州或恩州。史弥远大惧,潜谋废立。从越州求得宗室子赵与莒,赐名贵诚,立为沂王后,亟力扶植。
嘉定十七年(1224年)八月,宋宁宗死,弥远矫诏拥立贵诚,改名昀,是为宋理宗,封赵竑为济王,出居湖州。宝庆元年(1225年)正月,湖州人潘壬等谋立济王赵竑未遂,史弥远派人逼竑自缢,诡称病死。自此又独相宋理宗九年。
史弥远在两朝擅权共二十六年,一直得到宋宁宗﹑理宗的信用,封官加爵不已。其亲信七人,被时人称为“四木三凶”。史弥远等对金采取屈服妥协,对南宋人民则疯狂掠夺。他招权纳贿,货赂公行。还大量印造新会子,不再以金﹑银﹑铜钱兑换,而只以新会子兑换旧会子,并且把旧会子折价一半。致使会子充斥,币值跌落,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绍定六年(1233年),史弥远病死,追封卫王,谥忠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