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从彦(1072~1135),字仲素,学者称豫章先生。宋南剑州剑浦罗源里(今福建南平东坑罗源村)人。自幼笃志好学,闻同郡杨时(世称龟山先生)得河南程氏之学,十分羡慕。在杨时升为萧山县令后,于1100年(宋元符三年)徒步去拜见杨时,得杨赏识。经杨时介绍,罗变卖田产作旅费,赴洛阳拜见程颢,请授《易经》。1112年(宋政和二年)于萧山师事杨时,“受学经年,尽裹其书以归”。1119~1131年(宋宣和元年至绍兴元年),先后写成《语孟解》、《书斋记》、《遵尧录》、《台衡录》、《中庸说》,另著有《〈春秋毛诗〉语解》、《春秋指归语》、《台衡录论议要语》、《二程龟山语录》等,后辑入《豫章文集》。
1130年(宋建炎四年)中特科,1132年(宋绍兴二年)授博罗县主簿,历时4年。在任期间,倡三代“王道”之治,主“寡欲”、“简易”之说,认为“简易之理,天理也。行其所事,笃恭而天下平”(见《宋元学案》卷39)。在仙福都一图创建钓鳌书院,置渡口、学田若干,以其收入资助生员费用。后入罗浮山,常在朱明洞南的钓鳌石澄心静坐,研习学问,“穷天地万物之理,究古今事变之归”。继承发展程颢、程颐“穷理”学说和杨时“致知必先格物”的“理一分殊”说,创立“静中观理”说,在宋代理学发展史上,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在认识论方面,提出“天地之先也,理”,“有理而后有物”,静中观理,尽心知性,思而有道,道为至高之性善,欲立言必先立德。在政治思想方面,注重“仁政”和法治的统一,认为“朝廷大奸不可容,朋友小过不可不容”,“若容大奸必乱天下,不容小过则无全人”;“朝廷立法不可不严,有司行法不可不恕,不严则不足以禁天下之恶,不恕则不足以通天下之情”。还认为“可爱非君,可畏非民,后世荒淫之君所为不善,故君不知民可畏,而知民可虐;民不知君可爱,而知君可怨,是君民为仇也,安得无颠覆之祸?”
罗从彦一生贫困,家徒四壁,但他认为富贵荣华莫若残书数卷。几十年如一日,“坚苦刻厉,笃志求道”,发愤著书。他在罗家书堂壁上写下这样一段话:“吾家自祖宗流传以来,一贯清白之气不可不培。盖金帛虽多,积之数十年必芨;田宇虽广,遗之数十年亦亡。孰若书数卷,贻之吾子吾孙,世世可以习读不朽;又孰若灵心一点,传之吾子吾孙,可以受用不尽。登斯堂者,各宜猛省!”。
罗从彦认为人的学识、操行并非与生俱来,更非门第出身所决定。他说:“德泽不可恃”,“自古德泽最厚者如尧舜,向使德泽可恃,则尧舜必传其子。”认为“学者必有正道,不悦于小道而适正道焉,则尧舜人皆可为矣,何不及人之有”。
罗从彦提倡苦学,排除外界干扰,强调“心官”的作用。他认为默坐澄心,“不唯进学有力,亦是养心之要。”如果“心官不肯思”,就会误入歧途,成为“死灰枯木”。
罗从彦对从政的看法亦有独到之处,认为“士之立朝要以正直、忠厚为本。正直则朝廷无过失,忠厚则天下无嗟怨。一于正直而不忠厚,则流入于刻;一于忠厚而不正直,则流入于懦。”认为,儒学一经董仲舒、公孙弘提倡后,钻研经训不是为了“明道”,而是为了进入仕途,反而把个人的生死、职位看得很重,忠义之心却不复存在了。
罗从彦说:“君子在朝则天下治,盖君子进则常有乱世之言,使人主多忧而善心生,故治;小人在朝则天下乱,盖小人进则常有治世之言,使人主多乐而怠心长,故乱。”因此,“天下之变不起于四方,而起于朝廷,譬如人之伤气则寒暑易浸,木之伤心则风雨易折。”在封建社会,此说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1135年(宋绍兴五年)罗从彦卒于任,终年64岁。因无资费,竟数年不得归葬。直至其族人罗友任惠州判官,始遣人持护以归。1247年(宋淳七年)赐谥文质,1614年(明万历四十二年)诏赐罗从彦祀于孔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