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和三年(808年),王涯的外甥皇甫諟与牛僧孺、李宗闵等人参加制举贤良方正科策试,因“指陈时政得失,无所避”,得罪了当朝宰相李吉甫。王涯也因“坐不避嫌”,褫夺翰林学土之职,贬出任虢州(今河南灵宝)司马,后迁任袁州(今江西宜春)刺史。元和五年(810年),王涯奉召回京,历任吏部员外郎、工部侍郎、知制诰等官职,扑再入为翰林学土,受封清源县男。 王涯文思清丽,风格雅正古朴,永贞(唐顺宗年号)、元和年间的诏令,多出自他的手笔。当时,士大夫们结党营私,互相倾轧,而王涯独以“孤进自树立”,深揖唐宪宗信任,“数访逮,以私居远,或召不时至,诏假光宅里官第,诸学士莫敢望”。元和十一年(816年),王涯担任宰相(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当时为讨伐淮西(今河南汝南)藩镇吴元济,执政大臣裴度、李逢吉等为和战问题斗争得非常激烈,在此事关国家安危的重大问题上,身为宰相的王涯竟不发一言,元和十三年(819年)因“循默不称职”罢相。
唐穆宗、敬宗在位的数年间,王涯在朝任职时间较短,较长时期在剑南东川(治在四川绵阳)和山南西道(治在陕西汉中)任节度使。王涯在东川时,针对吐蕃的严重威胁,曾上疏唐穆宗。建议“实边兵,选良将,明斥堠,广资储”,并特别建议朝廷应采取以回鹘牵制吐蕃的策略。
唐文宗太和三年(829年),王涯奉诏自山南西道调回中央,任太常卿,主持制定了《云韶乐》。次年,王涯升任吏部尚书、检校司空、兼领盐铁转运使,掌握了唐朝的财政大权。自宪宗朝平定淄青10余年来,淄青属州的巨额铜铁税收,一直被观察使霸占。王涯把这笔数额达百万之巨的税利权归唐朝中央,为政府增加了一笔财政收入。
太和七年(833年),唐文宗任命王涯为宰相,进封代国公,食邑二千户。九年(835年)九月,王涯“奏致江淮、岭南茶法,增其税”。这项措施加重了人民的负担,遭到人民的反对。同年十一月,“甘露之变”发生,王涯等人仓惶逃出中书,在永昌里茶肆被禁军抓获,腰斩于子城西南隅独柳树下。他的全家遭诛灭,家产被没收,田宅入官,直到唐昭宗天复元年(901年),王涯等人才被平反昭雪,追复其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