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赞干布(Songtsen Gampo ,威利:Srong-btsan Sgam-po,藏语拼音:Songzain Gambo;617-650年)。《新唐书》作弃宗弄赞、弃宗农, 《册府元龟》作器宗弄赞、器宋弄赞、不弗弄赞,《通典》作弃苏农赞。 穷哇达则(今西藏山南地区琼结)人。据出土的藏文文书吐蕃大事纪年,松赞干布卒于649年(汉籍作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在赞普位20余年。
按照藏族的传统,松赞干布是吐蕃王朝第33任赞普,实际上是吐蕃王朝立国之君。在位期间(629—650年),迁都逻些(今西藏拉萨),平定吐蕃内乱,降服羊同,统一西藏,正式建立奴隶主统治的吐蕃王国。他发展农牧业生产,推广灌溉,命人制定文字,颁行治理吐蕃之“大法令”,以处理赞普王室与世家贵族、诸小邦及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创设行政制度和军事制度,设置官职品阶,颁布律令,统一度量衡和课税制度,促进了吐蕃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确立了吐蕃的政治、军事、经济及法律等制度,并且从唐朝和天竺引入佛教。贞观十五年(641年),松赞干布至柏海(今青海扎陵湖鄂陵湖)迎娶唐宗室女文成公主。唐封他为驸马都尉、西海郡王。松赞干布又遣贵族子弟至长安入国学,学习诗书,请中原文士掌管其表疏。唐高宗时,松赞干布献金银珠宝十五种, 促进了汉藏文化的交流。
《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评价:举凡吐蕃之一切纯良风俗,贤明政事,均为此墀松赞王者(松赞干布)之时出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