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历史人物
陈新甲
陈新甲(?-1642),四川长寿人。明末官吏。
万历年间中举。官定州知州。崇祯元年(1628)。入为刑部员外郎,进郎中,迁宁前兵备佥事。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十一年,受杨嗣昌推荐,擢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协御清兵。为人有魄力,起用傅宗龙、孙传庭等人。崇祯十五年松锦之战,一开始洪承畴和崇祯帝都认为应该持重缓进,「承畴以兵分力弱,意主持重以待。帝以为然」,但陈新甲主张速战速决,坚持要求分四道夹攻,遣张若麒游说,同时亲自写信激洪承畴出兵。结果大败,明军被围歼,洪承畴降清,三月,松山、锦州相继失守,言官皆弹劾新甲、张若麒之失误,新甲乞罢不许。「是时,闯贼蹂躏河南,开封屡被围,他郡县失亡相踵,总督傅宗龙、汪乔年出关讨贼,先后陷殁,贼势愈张。言官劾新甲者,章至数十。新甲请罪章亦十余上」。
十三年,进位兵部尚书。崇祯帝密使他与清兵图和议,一日,马绍愉从边关发回议和条件的密函,陈新甲置于案上,其家童误以为是《塘报》,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事起泄露,群臣哗然,新甲不引罪,反自诩其功。崇祯更加愤怒。给事中马嘉植又弹劾新甲。崇祯十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将陈新甲下狱,新甲从狱中上书乞宥,崇祯不许。新甲只得贿赂高层,给事中廖国遴、杨枝起等多方营救,大学士周延儒、陈演亦大力援救,拒不听。刑部侍郎徐石麒曰:「人臣无境外交。未有身在朝廷,不告君父而专擅便宜者。新甲私款辱国,当失陷城寨律,斩。」。九月二十二日斩于市。陈新甲既死,明朝丧失最后一次议和的机会。
-
- 热点推荐
-
01蒋纬国02敬新磨03没藏皇后04苏星河05沈贵妃06赵旉07胡三省08耶律阿保机09李嗣源10李存孝11完颜雍12张丽华13宋子文14野利仁荣15平阳昭公主16孟昶17朱聪18周娥皇19胡铨20刘龑
版权所有 墨客网 Copyright©2019 moke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Email:fengleiid@163.com | 客服QQ:892670958
京ICP备15049736号 |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