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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
宋慈,字惠父,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建阳(今属福建)人(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卒于南宋理宗淳祐六年(1249年),享年六十四岁。早岁习儒,入仕后经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终于广东经略安抚使。一生经办案件数不胜数。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五卷。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
宋慈出身在一个朝廷官吏家庭,父名巩,曾做过广州节度推官。宋慈少年受业于同邑吴稚门下,吴稚是朱熹的弟子,因此,宋慈有机会与当时有名的学者交往。宋慈二十岁进太学。当时主持太学的真德秀是著名的理学家,真德秀发现宋慈的文章出自内心,流露有其感情,因此,对他十分器重。宋慈早年的师友,对于他学业的进步与后来的思想当有相当的影响。
宁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进士乙科,朝廷派他去浙江鄞县任尉官(掌一县治安),因父丧而未赴任。宋理宗宝广二年(1226年),宋慈出任江西信丰县主薄(典颁文书,办理事务),从此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绍定一至三年,在郑性之幕下参与军事;迄招捕使陈韡檄同监军李华平定莲城七十二寨寇,宋慈参赞居多。
宋慈于绍定四年(1232年)陈韡奏其政绩,举为福建长汀知县(一县的行政长官),嘉熙元年(1237年)任邵武军通判(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嘉熙二年(1238年)调南剑州通判,嘉熙三年(1239年)任提点广东刑(主管司法刑狱和监察),嘉熙四年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赣州知县。淳祐元年(1241年)知常州军事,淳祐七年任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次年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宋分天下为各路,等于现在的省份),皆司皋事。淳祐九年(1249年),拔直焕阅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之军事行政)。
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后来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见宋慈一生从事司法刑狱。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宋慈平反冤案无数,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出自《洗冤集录》序),坚持「审之又审」,重视现场堪验,还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检妇人,无伤损处须看阴门,恐自此入刀于腹内」,如死者是富家女,把女尸抬到光明平稳处,「令众人见,以避嫌疑」。
宋慈64岁死于广州经略安抚使的任所,刘克庄在墓志铭中称他:「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
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洗冤集录》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宋慈64岁死于广州经略安抚使的任所,宋理宗亲自为其书写墓门,凭吊宋慈功绩卓著的一生。后来宋慈的墓地迁至福建建阳市崇雒乡昌茂村西北。
作者把当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中医药学应用于刑狱检验,并对先秦以来历代官府刑狱检验的实际经验,进行全面总结,使之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因而此书一经问世就成为当时和后世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几乎被“奉为金科玉律”,其权威性甚至超过封建朝廷颁布的有关法律。750多年来,此书先后被译成朝、日、法、英、荷、德、俄等多种文字。直到目前,许多国家仍在研究它。其影响非常深远,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其中贯穿着“不听陈言只听天”的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值得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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