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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
李觏(1009~1059) 北宋思想家、诗人。字泰伯,北宋建昌军南城(今属江西)人,南城在盱江边,李觏在此地创建盱江书院,故世称盱江先生。他家世寒微,自称"南城小民"。俊辩能文,举茂才异等不中,讲学自给,来学者常数十百人。仁宗皇祐初(1049),范仲淹荐为太学助教,后为直讲。
李觏在政治思想方面,反对道学家不许谈"利""欲"的说教,认为"人非利不生"(《原文》),"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富国策》),提出了一些发展经济的办法,对王安石变法有直接影响。其诗歌内容,大多涉及政治得失,人民疾苦。构思遣辞,新颖独创,甚至有些奇特,出人意外。他在《论文》诗中写道:"今人往往号能文,意熟辞陈未足云。若见江鱼须恸哭,腹中曾有屈原坟。"可见他有意避免"意熟辞陈"而力求生新,别辟蹊径。他作诗师法皮(日休)陆(龟蒙)、以中兴诗道自命。如《获稻》、《乡思》、《苦雨初霁》、《读长恨辞》等诗,清新可诵。《方平》、《璧月》、《梁帝》、《送僧游庐山》、《忆钱塘江》诸绝句,王士□《居易录》以为"风致似义山"。但集中通体完善的诗并不很多。李觏的文章实较诗为佳。
《直讲李先生文集》,有《四部丛刊》影明左赞刻本,共37卷,外集3卷前附年谱,后附《门人录》。中华书局新出版的《李觏集》,即据此校点。
李觏自幼聪明好学六七岁始“习字书”,十二岁就能写文章。十四岁父亲去世,母亲“垦阅农事,夜治女功”(《先夫人墓志》),得免冻馁之苦。服丧三年,十七岁始出外游学。二十岁以后,文章渐享盛名。李觏也象其他读书人一样,想通过科举,登上仕途,干一番事业。但是,他在科举仕进的道路上却一再受挫,未能如愿,自叹“生处僻遐,不自进孰进哉!”景祐年间,他步行到京城汴梁(今河南开封),寻求仕进之途,毫无结果而归。次年,参加乡举,又名落孙山。庆历元年(1041),应茂才异等科,有旨召试。李觏入京,又未中选,在京城“忧愁经岁”,抑郁不乡。遭受这几次打击之后,遂无意仕进,隐居著述。南城立学,被聘为郡学之师。创立盱江书院,教授自资。
李觏博学通识,尤长于礼。他不拘泥于汉、唐诸儒的旧说,敢于抒发己见,推理经义,成为“一时儒宗”,四方学子前来就学者常数十百人,曾巩、邓润甫等都是他的学生。后得范仲淹、余靖等推荐,皇祐二年(1050),旨授将仕郎,试太学助教。嘉祐二年(1057),用国子监奏,召为太学说书如故。嘉祐四年,令其权同管勾太学。因迁葬祖母,请假还乡。八月卒于家。
李觏是北宋一位重要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他著书立说,大胆创新,在哲学上持“气”一元论观点,认为事物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在认识论上,承认主观来自观,因此,成为宋代哲学唯物主义学派的先导,在我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李觏还具有比较进步的社会历史观。他卓有胆识地提出功利主义的理论,反对道学家们不许谈“利”言“欲”的虚伪道德观念。他从实际物质利益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根本这一基本观点出发,解释社会历史现象。他认为“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富国策》第一)。治理国家的基础,是经济,是物质财富。所以,他反对把实际物质利益和道德原则,即“利”和“义”对立起来。李觏认识到,物质财富多寡不均的症结所在,是土地占有的不合理。为了解决土地,问题他专门写了一篇《平土书》,提出“均田”、“平土”的主张,引经据典,煞费苦心地为统治者提供解决土地问题的历史借鉴。为了拯救北宋日趋贫弱的局面,缓和阶级矛盾,他提出富国、强兵、安民的主张,写了《富国策》、《强兵策》、《安民策》各十篇,阐述自己的见解。李觏哲学上的唯物主义观点和政治上的革新思想,在当时是独树一帜的,为稍后于他的王安石实行变法进行了哲学理论上的准备。由此看来,他的弟子邓润甫等人成为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得力助手,那就是很自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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