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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弘
公孙弘(公元前200—前121),字季,一字次卿,西汉淄川国(郡治在寿光南纪台乡)薛人。少时,家贫寒,曾为富人在海边牧豚(放猪)维持生活。年轻时,他曾任过薛县的狱吏,因无学识,常发生过失,故犯罪免职。为此,他立志在麓台(望留镇麓台村)读书,苦读到四十岁,又随老师胡母子始修《春秋公羊传》(也称《公羊春秋》,儒家经典著作之一)。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即位,便下诏访求为人贤良通文学之人。当时,公孙弘年已六十,他以贤良的名分去应征,被任命为博士。
建元三年(公元前137年),皇帝派他出使匈奴,归来后陈述的情况不合帝意,武帝认为他无能,再被免职。于是,公孙弘便称病辞官,在家赋闲。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天子又诏书征求文学儒士,淄川国便推举年已七十岁的公孙弘应诏,他一再推辞,不肯前去应诏。他说:“我出使匈奴,因没有才干被罢归,请大家另举贤者。”但最后,他还是应选。
公孙弘到了太常,所征百名儒士各写对策,公孙弘处为下策。后来,上奏天子,天子却拔升公孙弘的对策为第一名,待入见天子是,公孙弘丰仪魄伟,深得天子喜爱,又被拜为博士。
当时,朝廷注重与西南夷的沟通,并在巴蜀设立了郡县,由于赋役酷虐,百姓为之叫苦不迭,天子便派公孙弘去视察。公孙弘归来奏对,又不合皇帝之意,弘大骇。可是,时过事转,皇帝并未深究其事。
公孙弘长相恢弘奇伟,美姿容。由于晚年力学,所以广见博识。平时,善于辩论,通晓文书、法律,又能以儒家的学说,对法律进行解积阐述,汉武帝非常赏识他。公孙弘常说:“人主的毛病,一般在于器量不够宏大;而人臣的毛病,一般在于生活不够节俭。”于是,他在家中,能身体力行,“夜寝为布被”,“食一肉脱粟之饭。”后母去世,他视为亲生,服丧三年。在朝廷议事,他常提出要点,陈明情况,供皇帝自己取舍,从不固执己见和违逆圣意,汉武帝非常喜欢他这种驯良守礼之德,其认为他口行敦厚,善于言词,有文彩,熟悉法令与各种公务,便升任他为左内史(京畿地方长官,掌治京师)。
公孙弘在任,所奏朝事,都一一符合帝意,起因是他巧用“心计”。有一次,他和主爵都尉汲黯商议,为一事二人分别上奏。面见帝君,他等汲黯上奏完后,窥伺上意,据上意再取决自己的立场态度,然后才上奏章。因此,他奏对之事,深合帝意。凡奏陈条,也都采纳。他这种表里不一,前后矛盾的做法,遭到一些王公大臣的非议。主爵都尉汲黯,尤其反感。有一次,汲黯当庭诘责公孙弘:“齐人多诈而无情实,始与臣等建此议,今皆倍(背)之,不忠。”汉武帝随即问公孙弘,弘回答说:“夫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皇帝听后,认为公孙弘说得有理,更加“益厚遇之。”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张欧免官,皇帝任命公孙弘为御史大夫。
当时,朝廷方通西南夷,又东置沧海郡(在今朝鲜),北筑朔方城(在今内蒙古杭锦旗北)。公孙弘认为,这样做是“敝中国以奉无用之地”。劳民伤财,得不偿失,屡次柬言停办,皇帝不采纳,并领朱买臣等人去砭责公孙弘,当面陈说设朔方郡的好处,一一摆明十条理由。公孙弘无理反驳,心亏词穷,无一言相济,忙低首悔过,改言谢罪说:“我是山东的乡鄙之人,见识短浅,实在不知道设朔方郡的好处,经众位陈明其利害关系,我已明白了。敬望朝廷停止经营西南夷与沧海郡,专力经营朔方郡”。皇帝恩准了他的请示。
历史记载,公孙弘的才干,不在他人之下,当时,不可能一条理由也没有。他之所以这样做,恐违皇命与己不利,顺应皇主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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