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是商周时期的古老文字,在占卜吉凶记事时往往会在龟甲或兽骨上契刻文字,被称为“最早的汉字”。自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发现甲骨文后,清末兴起了一股甲骨文研究的热潮,最先是学者孙诒让考释甲骨文,其后大批学者也加入了甲骨文研究的行列,其中以“甲骨四堂”最为著名,他们对甲骨文的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后世的甲骨文研究奠定了基础。之所以称“甲骨四堂”,有两层含义:这四人是甲骨学研究者中最为突出的,且四人的字号后都带有“堂”字。复旦大学著名教授陈子展曾有“甲骨四堂,郭董罗王”的说法,这四人分别是郭沫若(字鼎堂)、董作宾(字彦堂)、罗振玉(号雪堂)和王国维(号观堂)。“甲骨四堂”之中,罗振玉和王国维二人研究起步相对较早,郭沫若和董作宾较晚,关于四人的具体排名问题,一直没有定论,姑且将四人对甲骨文研究的贡献分列如下:
在甲骨学的研究中,罗振玉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他被誉为甲骨学的奠基者,罗振玉自幼习经史考据之学,因此擅长考证,他的贡献主要在于探知了甲骨文的出土地。自甲骨文被发现后,很长时间内存在着甲骨文出自何处的争论,罗振玉广泛搜集材料、经过细致地考证后提出“于刻辞中得殷帝王名溢十余,乃恍然悟以卜辞者,实为殷室王朝之遗物。”他正确判定了甲骨文的出土地并不是传说的山东、汤阴等地,而是在河南安阳小屯村的殷墟遗址。他还是第一个以甲骨文体写书法的人。他与王国维一起整理研究甲骨文,确证了甲骨文中合书的现象,二人的研究由此被称为“罗王之学”。
王国维对甲骨学的贡献首先表现在甲骨文的考释方面,1915年,王国维发表了《殷墟卜辞中所见地名考》,考订了孟、雍、毫、费、祀、雇等八个地名,论证了“殷祭”即合祭,“外祭”即祭社。1917年他又发表了《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一书,不仅考证出了商周时期一些人物确实存在,同时也证实了司马迁的《史记》中殷本纪的记载,同时纠正了《史记》中的一些讹误,并证明其确实是一部信史。王国文的另一贡献是总结了出土文献与书籍参证的“二重证据法”,不仅对甲骨学的研究有重要帮助,而且对一般的学术研究也有启发意义。
郭沫若研究甲骨学的起步较晚,1928年他才开始研究甲骨文与殷商史,但他的研究却能后来居上,郭沫若曾出版过多部甲骨学研究的著作,包括《卜辞中的古代社会》、《甲骨文字研究》、《卜辞通纂》、《古代铭刻汇考续编》(甲骨文部分)等。他对甲骨学的贡献主要表现为考证了殷商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社会生产生活诸方面,并对当时的奴隶制度、私有财产、氏族贵族等有独到的见解,在此基础上他考证出了殷商时期的王位继承制、婚姻家庭形态等,并得出殷商时期为青铜时代和奴隶社会的结论。郭沫若不仅考证了甲骨文字达500多个,而且发展出了一组考证地名的方法——地名系联法,为考古工作提供了便利。
董作宾对甲骨学研究的最大贡献是创立了用骨断代学,他所著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被公认是中国甲骨文史上划时代的名著。与前三位不同,董作宾曾多次参加了殷墟的发掘工作,并主持整理了甲骨,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用甲骨来分期断代,分甲骨文为五期:第一期为盘庚、小辛、小乙、武丁;第二期为祖庚、祖甲;第三期为凛辛、康丁;第四期为武乙、文丁;第五期为帝乙、帝辛,对甲骨学研究有重大推进。此外,董作宾还根据在甲骨学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对殷商时期的历法、礼制等的独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