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作为“反复小人”,名声为何还能这般好?
在《孟子·万章下》一文里,记载有齐宣王问卿的故事,孟子提到的贵戚卿和异姓卿的差别,与吕布和刘备的行事风格基本吻合。很显然,吕布属于贵戚卿,而刘备属于异姓卿。
孟子概括贵戚卿的特点是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吕布有无劝谏,赵炎不知,但其弑主易位却是常有的。对异性卿的特点,孟子是这样说的: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刘备有没有反复谏之,赵炎依然不知,但他选择偷偷离开,则带有先秦士子和魏晋名士的烙印。
刘备遵行的是道合则侍之,道不合则去之的典型先秦士子出仕准则,而魏晋时代又是一个名士风气盛行的时代,最推崇圣人避乱世那一套杨朱理论。所以,刘备信大义而又轻去就的做法,在残汉之际,有些视功名如粪土的意思,对各路诸侯实力派来说,是一道很有吸引力的招牌菜,不管识才不识才,一旦大耳朵落魄来投,都有人将其视为珍宝,奉若上宾,比微子去殷,韩信归汉还要有宣传效果。
创业之初,为了获取名望,刘备这样做,或许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得到荆州之后,有了根本,刘备的信仰就出现了动摇,特别是在对待益州牧刘璋的事情上,和贵戚卿的易位思想如出一辙。
吕布的行事准则与刘备正好相反,具有非常鲜明的草原狼特征。近年有一本畅销书对游牧民族的道德观念描写很细致,叫做《狼图腾》。狼的特点是贪婪重利,弱肉强食,忠于理念而手腕灵活;狼王皆由强者出任,老弱前任被淘汰。所以,冒顿杀父登位而匈奴心服其能,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吕布的为人和秉承的思想也是如此,他杀丁原、董卓,招来天下共诛之。对他自己来说,并不觉得强者为王(易位)很过分,只是想不通,为何自己大义灭亲却惨遭关东诸侯都欲杀布的悲剧。殊不知他面对的不是草原上的群狼,而是深受中原文化道德熏陶的一群士大夫。
刘备一生颠沛流离投靠过很多人,但他从不跟主人动刀子,抢了刘璋的地盘也没杀他,所以,名声不减反增,这是三国时代的社会道德风气所决定的,孟子所谓的圣之时者,用在刘备身上也不算太过分。
而吕布与董太师虽有父子之名,废董之举按当时道德要求,还是可以做的,但手刃还是太过。伊吕之立,霍光之行,尚不伤及嗣主性命,何况吕布所杀的乃是恩主,自然不会见容于中原文化道德的底线。
吕布后来对刘备的一忍再忍,大概是有些幡然醒悟了。白门楼上的求饶,说明草原狼具融入中原道德规范的觉悟,虽然最终被刘备落井下石,但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刘备的遗憾在于,作为猎手之一,如果能够对猎物表示同情,他就创造了历史,可惜他放弃了;吕布的遗憾是丢了脑袋。
草原狼终究没有沦为被驯服的宠物犬,他是带着尊严而死的,尽管背负了三姓家奴之千古骂名,幸耶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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