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儿子
胡适:我的儿子
我实在不要儿子,
儿子自己来了。
无后主义 的招牌,
于今挂不起来了!
譬如树上开花,
花落天然结果。
那果便是你。
那树便是我。
树本无心结子,
我也无恩于你。
但是你既来了,
我不能不养你教你,
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
并不是我待你的恩谊。
将来你长大时,
这是我所期望于你:
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
不要做我的孝顺儿子。
汪长禄先生致胡适的信:
昨天上午我同太虚和尚访问先生,谈起许多佛教历史和宗派的话,耽搁了一点多钟的工夫,几乎超过先生平日见客时间的规则五倍以上,实在抱歉的很。后来我和太虚匆匆出门,各自分途去了。晚边回寓,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每周评论》的文艺那栏,上面题目是《我的儿子》四个字,下面署了一个 适 字,大约是先生做的。这种议论我从前在《新潮》、《新青年》各报上面已经领教多次,不过昨日因为见了先生,加上 叔度汪汪 的印像,应该格外注意一番。我就不免有些意见,提起笔来写成一封白话信,送给先生,这求指教指教。
大作说, 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 。这和孔融所说的 父之于子当有何亲 、 子之于母亦复奚为 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说的, 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 。这就是佬父母一方面的说法。换一方面说,须知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口气说道: 但是我既来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 。那么两方面变成了跛形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论,旧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做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 白吃不回账 的主顾,那又未免太 矫枉过正 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一个譬喻来说。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衣食,后来又帮助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拱手同季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 不是待我的恩谊 罢。
大作结尾说道: 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 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了。 为什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 悌弟 、 信友 、 爱群 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时代学说把一切善行都归纳在 孝 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 孝 字 驱逐出境 ,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 孝 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 孝 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 孝 字虽然没有 万能 的本领,介总这够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条凑在一起,何必如此 雷厉风行 硬要把他 驱逐出境 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生思潮,便联想到先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 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火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个人旧道德并不坏。 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的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 孝 字反面的行为,是决无疑义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浅薄的青年,动辄抄袭名人一两句话,敢于年起幌子,便 肆无忌惮 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 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凭父母的孝顺儿子。 久而久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于死,都有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见旧式家庭过于 束缚驰骤 ,急急地要替他调换空气,不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 教学者如扶醉人 ,现在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可怜他们,池下告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我很盼望先生有空闲的时候,再把那 我的父母 四个字做个题目,细细的想一番。把做儿子的对于父母应该怎样报答的话(我以为一方面做父母的儿子,同时在他方面仍不妨做社会上一个人),也得咏叹几句, 恰如分际 , 彼此兼顾 ,那才免得发生许多流弊。
胡适答汪先生的信:
前天同太虚和尚谈论,我得益不少。别后又承先生给我这封很诚恳的信,感谢之至。
父母于子无恩 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 市恩 了。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 教他养他 ,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下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 我的儿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 白吃不还帐 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秘们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 放高利债 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 孝 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 孝子 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 孝子 。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 主人 ),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商梁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 孝子 。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 一个堂堂的人 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 儿子孝顺父母 列为一种 信条 。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阵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 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士华之父)吗?
这是说, 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是耶教一种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还把遗毒传级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倾家荡产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前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 又假如我卖国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在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 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 。这中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我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人不管了。